我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“春笋计划”试点学校
本网讯 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战略,推进我省创造型人才培养,按照国家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》的有关精神,借鉴北京市“翱翔计划”和上海市部分大学与高中共建“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”的成功经验,省教育厅决定,组织省内部分高校与高中联合,启动试点创造型人才培养“春笋计划”。我校是省教育厅确定的“春笋计划”首批12所试点高中之一。
配合省教育厅“春笋计划”试点,陕西师范大学牵头成立了“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课题组,我校为课题组实验学校,我校校长杨晓云同志为课题组成员。(政教处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