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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大学附中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

作者:管理员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
更新时间:2009-1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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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大学附中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

       

 本网讯  在新课改背景下,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经验,西北大学附中在高中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实践证明,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,有利于落实学校教书育人、全员育人的职责,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、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,有利于师生共同成长、构建和谐校园。

导师是具有高尚的师德情操、广博的知识领域和扎实的专业基础,能言行一致、以身作则,能给予学生以学业引领、特长培养、生活咨询、品行指导、心理辅导和人生规划的优秀教师。导师资格的取得,西北大学附中采取教师自荐、学校认定的方式。

教师在取得导师资格后,与特定学生建立对应的师生关系,坚持以人为本、双向选择的原则。以年级为单位,取得导师资格的教师,采取宣讲会、公告栏、个人博客等类似广告推销的形式,介绍自己的教育理念、培养目标、学术特长、工作方式、个性特点等信息。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、生活、心理现状及成长需要,从自己所在班具有导师资格的任课教师中自主选择一位成长导师。有导师资格的教师本人也可以从自己任课班级自主选择学生。在此基础上,年级组根据师生双方自主选择情况统筹兼顾,在征得学生和教师同意的条件下适当调整,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5人。导师与每位学生签订协议书,确认导师工作的期限、目标、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。

西北大学附中规定,学生成长导师的职责就是全面关爱学生,指导学生自主发展、和谐发展、可持续发展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具体来说,导师要尊重学生,了解学生,分析学生现状,肯定成绩,指出不足,帮助学生制定学习目标和成长规划;指导学生课业学习、课外阅读、品行养成、研究性学习、选修课修行、特长发展;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,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和人生态度;帮助学生克服各种思想、心理障碍,给学生解疑释惑;指导学生制作、完善《成长记录袋》,对学校给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意见等。

导师的工作方式多种多样,如通过研究学生纸质和电子资料、观察学生言行、与学生谈心等途径了解学生;通过口头交谈、书信和电子邮件来往、批阅学生周记等途径与学生交流;通过座谈会、个别指导、问题会诊、个案研究等途径分析和解决学生群体性或个体性问题;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家访等途径与家长协调等。无论采取哪种方式、途径,导师都要坚持因材施教、言传身教的原则,重在过程引导,重在实践创新,重在师生共同发展。

为了把学生成长导师制落到实处、收到实效,写北大学附中实行主管校长领导、政教处负责、年级组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。学校制定了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方案,认定导师资格。导师每学期制定导师工作计划,每月与每个学生面谈不少于一次,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长沟通不少于两次,做好指导学生成长的记录,每学期给每个学生写一篇发展性评语,每学期写一篇导师工作心得。学生至少两周主动向导师汇报一次思想、学习和生活情况。各年级组建立了导师制档案(包括导师档案和学生档案),协调导师的工作。政教处重视对导师的培训,做好导师工作评价,及时推广优秀导师的先进经验。

中学生不同于本科生、研究生,中等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。西北大学附中在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的过程中,坚持从本校的实际出发,从高中生的实际出发,从易到难,循序渐进。导师制并不否定班主任制,并不否定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,而是对班主任制必要的有益的补充。班主任制和导师制相互联系、相互促进,西北大学附中在学生教育和管理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。     (行龙教育网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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